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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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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員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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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 人 |
專業會員 |
贊同本會宗旨,年滿二十歲,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,由會員兩名介紹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者得為本會專業會員。專業會員之會籍維持每六年一期,期間需接受足夠之繼續教育課程,詳見附則第三十七條。 1. 國內外教育部承認之大學藝術治療相關研究所畢業,具700小時被督導的臨床經 2. 國內外大學藝術、心理、社工、醫療、教育等相關研究所畢業,在校時至少修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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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會員 |
贊同本會宗旨,年滿二十歲,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者,得為本會一般會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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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會員 |
贊同本會宗旨,年滿二十歲,在本國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藝術、心理、社工、醫療、教育等相關研究所及相關科系大學三年級及四年級之在校生(不含進修推廣部之碩士班學生)及實習老師,認同本會宗旨,在學期間研習藝術治療相關課程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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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譽會員 |
凡對藝術治療專業有重大貢獻者,由理事二人推薦,並經會員大會通過為本會榮譽會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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贊助會員 |
凡熱心藝術治療之個人團體或機構贊同本會宗旨,由會員二人之介紹,經理事會審查通過,得為本會贊助會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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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體會員 |
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立醫務、教育或心理衛生服務相關機構,由會員二人以上之介紹,經本會理事會審查通過,得為本會團體會員。並派代表一人參加本會各種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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